严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日期:2016-08-10     来源:合肥晚报    浏览:4926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食安办、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住建厅和食药监局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日前,安徽省食安办、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住建厅和食药监局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意见》指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对学生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有无证照、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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