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月饼”在网上热卖,质量安全靠“人品”,令人担忧。不可否认,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国家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没有对经营食品作出要求,网上食品销售存在很多监管盲区。特别是,网购食品经营准入和监管的缺失,造成网店食品经营入门条件偏低,相关信息审核并不严格,相当一部分的网店,连最基本的经营资格都不具备。由于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制度,以家庭作坊为据点的网购食品生产商,很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这也给“三无月饼”在网上热卖,提供了现实平台。
然而,网购消费正在步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购食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成为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此语境下,今年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包括微信朋友圈、饿了么、淘宝网在内的网售食品做出规定,拟要求经营者须具备餐饮资质,平台方需严格审核真实信息,违者将处以罚款并负有连带责任。
因此,“三无月饼”网上热卖,倒逼监管“上线”。应加快《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处罚制度。网售食品的处罚方式和程度,除了“连坐”网店及网站之外,可以参照传统门店食品销售处罚模式,一旦发现过期或者假冒伪劣食品,要予以严厉处罚和打击,并在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