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规定,在饮食用药环节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12365,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举报。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实事结论相符的,按举报等级的不同,分别以案件罚没款总额的5%、3%、1%给予举报人的奖励,每个案件奖励一般不超过2000元。已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以根据违法物品货值金额和举报等级,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励。
《细则》表示,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披露举报,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可视情况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励。据了解,自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已落实举报奖励19起,兑现奖励资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