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食品安全工作要建“企业首负责任制”

   日期:2013-08-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2477    评论:0    
核心提示: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有着更高的期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有着更高的期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十分迫切,刻不容缓。

    一、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说是天大的事。这些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在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产业整体水平不高这样一个发展阶段,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但同时也要看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不可低估,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的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性质严重、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首先,食品药品安全成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成为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再快,老百姓的满意度也不会高。特别是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时候,如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基本民生问题还得不到有效保障,我们的小康社会就是不全面的、不完善的,是名不副实的。

    其次,食品药品安全成为重大的经济问题。食品药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仅食品工业就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左右。我国人口13亿多,有着其他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越来越大的食品药品消费需求。只要质量安全不出大的问题,它就能成为扩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否则,人民群众就会丧失消费信心,就会严重打击相关产业、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前几年的“三鹿乳粉”事件重创了奶牛养殖业和乳制品加工业,其负面影响至今还未完全消除,教训极为惨痛。现在国人出国出境到处购买婴幼儿乳粉,导致很多国家和地区采取限购措施。一个“三鹿乳粉”事件后果尚且如此,今后如果再发生类似严重事件,人们对国产食品丧失信心,食品安全问题就会成为摧毁我国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危及产业安全和经济发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再次,食品药品安全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在现代传媒高度发达、公众对健康安全高度关心的时代背景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具有显著的放大效应,一旦出现事件,哪怕是个别的不大的事件,也会在国内外迅速传播扩散,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媒体聚光的焦点。如果我们再应对不力、处置不当,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就会演变为全局性问题,酿成重大的公共危机,这将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题研究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问题。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有大的气魄、大的担当、大的作为。这项工作做好了,就是各级政府最大的政绩。当然也要看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极其复杂、工作任务极为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我们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运用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攻坚战与持久战结合起来,把国际社会成功的监管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结合起来,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实现较大的提升。

    二、坚决打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这场硬仗

    制度是管长远和根本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针对以往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中央决定组建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后,就立即启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国务院第1次常务会议就原则通过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和《指导意见》。现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机构组建工作已基本到位,开局良好。下一步的“重头戏”就是地方监管体制改革。各地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各项准备工作比较扎实。但由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基础和条件不一,情况比较复杂,推进改革的难度不小。必须看到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央下了很大的决心,全社会寄予很高的期待。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就是“整合”、“统一”、“加强”。各地要吃透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层面的模式,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做到机构在哪里、职能和责任就在哪里。同时,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体制改革与转变职能结合起来,把整合机构与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让该整合的资源得到整合,该充实的力量得到充实,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该放的坚决放给市场、放给社会。既要通过改革消除过去多头管理的体制弊端,也要切实把以前没有做或没有做好的空白领域、薄弱环节加强起来。

    确保人财物划转充实到位。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需从质检、工商等部门划走一部分职能、机构、人员和资源。涉及到的部门要积极配合,不折不扣地做好人财物划转工作。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面临的责任压力增大,如果只是简单将相关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编制划转到新机构,不考虑原有部门相关配合力量,有可能形成名义上加强、实际上削弱的局面。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承担的繁重任务,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上予以倾斜,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防止先天不足。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确保机构组建按时到位。食品药品监管如履薄冰,改革过渡期越长,越容易出问题。国务院要求省市县三级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今年上半年、9月底、年底前完成。各方面要按这一时限要求,倒排时间表,加快工作进度。地方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中央编办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加强指导,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

    确保各方面职责落实到位。《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新组建的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农业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对食用农产品,各地可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方式,因地制宜划分二者之间的监管边界,以不留死角、盲区为基本要求。要建立部门间高效通畅的协作机制,实现相关工作的无缝衔接,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庸懒行为,严防失职渎职现象。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地方各级政府也设立了相应机构。

近几年,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需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从而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级政府要牵头抓总,一抓到底。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进本地区改革的责任,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扎实推进。二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涉及相关部门之间职责、机构、人员的调整,我们要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念,自觉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补台。三要统筹安排,抓好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改革过渡期间继续承担监管责任,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出现纰漏,实现与新建机构监管工作的平稳交接。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政策,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最近出台的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这一重大举措,向社会发出了强烈的信号,提振了各方面的信心和期望,形成了有利的舆论环境。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按照治标与治本并举、整治与建制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着力提高食品药品产业整体素质,创造公平法治诚信市场环境,加快构建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第一,要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也必须成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抓食品药品安全首先要从企业抓起,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要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使之不敢、不能、不想生产经营不合格、不安全商品。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哪个环节发现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先行进行赔偿,自己的“孩子”自己抱,谁也不能推卸责任。这样,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下一步,要在修订食品安全法中作出具体规定。要完善食品药品民事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情节严重的要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治乱要用重典,对那些蓄意谋财害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以儆效尤。

    第二,要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新的监管体制建立后,监管机构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构建覆盖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为群众健康安全把好关。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积小胜为大胜。同时,要打建结合,打一处问题、建一项制度,使监管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现在,婴幼儿乳粉问题受到国内外的关注,被视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一个标志性问题,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进行综合治理,以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力争尽快收到成效,增强人们对国产食品的消费信心。

    第三,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食品药品安全,人人都关心、人人都有责。现在社会公众有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关键是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让亿万双眼睛帮助政府监督,让不法分子在人人监督的“天网”下无处藏身,打一场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要畅通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核查处置、及时回应回复。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要支持行业协会、科技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第四,要强化科技支撑。我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从业人员有的诚信意识不强,质量安全的未知风险、人为风险、衍生风险交织共存。加之一些不法分子处心积虑、翻新花样,甚至利用高科技手段非法牟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沿袭传统的监管模式,靠“人海战术”,成本代价会很大,效果不彰,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和效率。要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信息化指挥平台等。在这些方面,多花些钱是值得的,这个账要算明白。

    第五,要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条件差、投入欠账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投入力度,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执法条件,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尽快补齐监管能力薄弱这块短板。虽然目前各地财政都比较紧张,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个重点必须保证。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六,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近些年,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在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我们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以典型引路,带动更多的地方行动起来。一些地方搞的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放心县创建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很好的抓手。这样的活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搞一些试点。国务院将专门部署这项工作。

    第七,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关注、公众关切。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标准、监管信息等,都可以向社会公开,但要有规范、有规矩,不能谁都可以随意发布信息。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等信息,由监管机构或监管机构指定的单位发布。对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公众有疑虑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拿出科学客观、有充分说服力的数据和报告。各类媒体要有社会责任感,既要发挥监督作用,又要考虑新闻的社会效果,推动建设性地解决问题。必须如实报道有关情况,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夸大其辞,更不能报道虚假信息甚至谣言,误导社会公众、影响消费信心、打击国内产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监管体制改革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努力走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中国道路”,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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