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2007年的食品安全案件,在6年之后的今天被翻出旧账并顺利开庭审理,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更加上,因为中毒者都是日本人,又增加了许多可以质疑的理由:一者,如同“日本人丢自行车”那事一样,如果是中国人中了毒,相关政府部门会不会查?二是,我国政府部门,为了取证,不远万里飞到日本去取证,这是国际主义精神,还是对食品安全认真负责的精神?三是,该食品企业,让日本人中了毒,算不算是不走运?继而,众多食品企业拥有国内国外的“双重标准”,是不是确有其事?
道理很明显,一个食品加工厂,如果既内销,也出口,同样的食品既让国人吃,也让外国人吃,而只有日本人中毒,国人却没出现身体问题,着实有点不可思议。这让我想到了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一只眼镜蛇咬伤了一名中国人,中国人不仅没有中毒,相反,因为身体内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含量较高,还把眼镜蛇给毒死了。更有案例为证。近日,某年轻夫妇因为买不起婚房,迫于压力选择自杀,先是选择服用蟑螂药,结果发现毒药并没有什么作用,继而选择了用其他方式。貌似可以说得通的解释就是,国人对于有问题的食品已经练就了一身“百毒不侵”的功力。抑或者,在国内,如果国人吃了某个产品的东西出现呕吐、腹泻的症状,那都不叫个事。
当然了,这些只是调侃。网友们只是想说明,国人能不能吃到安全的食品,已经完全变成了像买彩票一样的“小概率事件”。真正的问题有两个:首先,国内食品安全问题的立案几率如何?其次,不法商贩的“犯罪成本”有多少?大量事实表明,国内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被立案调查的几率,并不高。即便如三鹿奶粉事件这样的重大案子,我们都看到了大量问题官员在一段时间之后的“复出”。如此语境中,食品安全问题怎能不“按下葫芦起来瓢”?
对比之下,我们只能希望政府整饬食品安全问题像对待日本“毒饺子案”一样细致严谨。在“毒饺子案”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政府以下态度:首先,政府对待食品安全也可以做到足够认真,既然可以做到“本着对两国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全国抽调侦查、检验等各方面专家,成立了专案组”,那么,对待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同样可以如此“高度重视”;其次,对于任一起食品安全案件,公众也不再乎时间是否久远,只要能给“中毒者”一个合理的说法,能够给不法之徒以严惩,国人当然也可以等,怕就怕国内的食品安全案件总成杳无音讯的“烂尾楼”。
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从来都不是能力问题,而只是态度问题。只要政府部门认真起来,把国内的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像日本“毒水饺案”一样对待,则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然不是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