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海首份食品安全“黑名单”出炉。郑嫔等13名责任人、上海云传添越餐饮管理公司(店招名“福辣火锅”)、上海振江川菜馆2家企业被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该市食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
尽管此新闻在各大媒体上的呈现仅寥寥数语,在当下各种新闻层出不穷之下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力,但事件一经微博转发,立即引起大量转载,引得评论纷纷。
笔者在微博上看到,与传统媒体上的寥寥数语不同,微博上关于“黑名单”企业和责任人情况披露详尽:
“福辣火锅”、上海振江川菜馆的严重失信行为,都是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底料经回收加工后再次供应给消费者。而被列入“黑名单”的有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从事病死猪的加工、销售行为,以及从事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的行为。
微博披露的 《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 “黑名单”》信息包括责任人个人姓名、出生地、身份证号码,针对个人的刑事处罚包括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罚金2000至20万元不等;针对两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包括企业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分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6.91万元和72.67万元。
“黑名单”中还有一项单独列出的处理内容,关于两家企业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纵观近几年国内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苏丹红鸭蛋、染色馒头、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带花黄瓜到毒豆芽、毒生姜、毒豇豆、塑化剂、瘦肉精、假牛肉、速生鸡、镉大米、一滴香……从刚开始几起触目惊心的典型食品失信事件,到后来达到无法统计具体事件数字的程度,老百姓在无奈中调侃:以前担心还有什么不能吃,现在是想还有什么能吃,每天去商场、菜场、餐饮店消费提心吊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天哪,吃了这么多问题食品,我们竟然还活着!”
剖析国内食品事件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方面是食品制造者在利益面前泯灭良心,另一方面与监管滞后以及违法成本过低,违法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有关,让黑心食品制造商肆无忌惮。
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罚款不能伤筋动骨,一些违法企业即便被吊销许可证,也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家新企业又开张了。北京市前期进行食品安全整顿,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114件,罚没款4057万元。据此计算,每起案件的罚款平均仅2684元,对大多违法企业而言,恐怕顶多算是隔靴搔痒。
然而,在国外,不少国家动辄采取大面积召回、巨额赔款的补救措施,一旦出现问题食品,食品企业经济损失惨重,品牌价值毁于一旦。如1994年7月,麦当劳因为所售咖啡温度太高,烫伤一名顾客,被法院判处赔偿顾客64万美元;2005年10月,澳大利亚法院勒令肯德基向当地一位名叫莫妮卡的女孩赔偿830万美元,因为年仅7岁的她在悉尼一家肯德基店吃完鸡肉卷后感染沙门氏菌。
上海将食品企业“黑名单”上升到制度层面,在社会上详细公布违法企业全称以及责任人详细信息,而且进“黑名单”责任人5年期限禁入食品行业,对9万食品从业者建立信息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构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信用环境,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应该说是一种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