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4歲的我國《食品安全法》要大修了,修訂初稿將於近期出台,屆時將通過媒體征求意見。
現行《食品安全法》於2009年6月正式實施,一部法律實行僅4年時間就進行修訂,這在我國是不多見的,既說明國家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視,也佐証食品問題層出不窮,需要進一步強化管理。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王珅介紹,全國法院系統受理並審結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2011年比2010年增長279.83%,2012年比2011年增長224.62%,這在其他犯罪類型中非常罕見。食品安全犯罪井噴,說明現行法律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尚存軟肋與漏洞﹔說明食品安全違法成本較低,不足以震懾犯罪,亟待打造更強勢、更縝密的法律監管制度。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透露,《食品安全法》修訂要在五個方面發力,一是適應食品安全改革的需要﹔二是破解食品安全管理難題﹔三是鼓勵動員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在制度和機制上予以保障﹔四是實行食品安全科學治理﹔五是加大對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
竊以為,五個修法重點,條條都是食品監管的“七寸”,但筆者同時建議,延長食品監管鏈條,打造從田間地頭到餐桌安全的監管法律保障,更應成為此次修法的重點之一。
目前《食品安全法》雖然涉及到農田安全管理,但監管重點在食品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監督對象主要是成品及半成品食品,對食品的原材料即農作物的監管明顯乏力。
而現實是,我國農作物的品質令人堪憂,因受土地污染,許多農產品不僅質量不達標,甚至含有害重金屬成分。數據顯示,我國受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面積達2000萬公頃,佔全國總耕地面積的六分之一,每年受污染的糧食高達1200萬噸,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億元。
事實說明,有毒有害食品不僅發生在生產、加工領域,或運輸、銷售環節,也發生在田間地頭。農田是食品監管的初始鏈條,安全第一關,也是最重要環節,如果進入食品生產線的農產品質量不達標,即使加工、運輸、銷售環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無絲毫差錯,生產出來的食品照樣不合格。
有鑒於此,修改《食品安全法》亟待解決目前對田間地頭監管薄弱的問題,打造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線,必須緊盯農作物的安全。目前,農作物管理主要依據我國《農產品安全質量法》,但農產品主要用於食用,對食用農產品監管須納入《食品安全法》,這就需要解決兩部法律的的銜接、規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