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市工商局针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的管理现状,强化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监管,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户5217户次,查处无照食品经营户71户,受理消费者申诉41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9万元。
市工商局按照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高密度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打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保持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全方位、近距离监管。
同时,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要求建档备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必须真实、合法。
此外,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红盾亮剑行动”,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农村“一会两站”的作用,利用广播、集贸市场宣传栏等媒体和入户宣讲等方式,主动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并帮助广大农村牧区经营者和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销售、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