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药监局转发食药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其中,包括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
根据定义,婴幼儿配方食品分为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其中,婴儿配方食品包括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需要检验包括三聚氰胺在内的62个项目,其中叶黄素、核苷酸被备注为“2017年3月1日后作为抽检项目”。
而在抽样方法及数量上则规定:生产环节抽样时,在企业的成品库房,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
在经营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其中7个包装为检验样品,1个包装为复检的备份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