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代表:流动摊贩扰民 应定时定点规划经营

   日期:2017-01-18     来源:澎湃新闻网(上海)    浏览:2128    评论:0    
核心提示:流动摊贩夜间扰民、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部分社区确有需求。
      流动摊贩夜间扰民、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部分社区确有需求。
      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刘正东在上海两会上递交书面意见建议,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消费”需要、根据流动摊贩市场规律需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代表座谈流动摊最受关注
      2016年12月2日,在长宁区天山街道纺大居委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刘正东刘正东参加了“听取《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意见专题座谈会”。
      让刘正东好奇的是,参加座谈的14名居民代表基本上为中老年人,10人发言均集中或涉及流动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问题。
      他们有的要求政府注意“冲击之后的死灰复燃”问题;有的表示对流动摊贩特别是烧烤摊贩夜间扰民苦不堪言;有的对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安全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影响忧虑重重。
居民代表们建议,建立专门检查流动摊贩的管理队伍,要多暗查、少“一阵风式”执法,并改进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方式。
      “这充分反映了社区百姓对流动食品摊贩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其中更多地体现了中老年人对青少年、父母对子女的担忧和焦虑。”刘正东说道。
      事实上,无论是之前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办法》(下称《办法》),还是目前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均对食品摊贩问题予以关注。
      如《办法》中对其规定了三个条件五项要求;还要求其“登记”摊贩信息、保留采购凭证等等;《条例(草案)》中进一步规定食品摊贩登记后由登记部门向其发放“临时经营公示卡”并要求食品摊贩悬挂,并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对食品摊贩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建议定时定点规范流动摊经营
      刘正东表示,随着《条例》通过,问题的重点将不再是“有法可依”,而是执法问题、日常监督检查管理问题。
他建议,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消费”需要、根据流动摊贩市场规律需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临时区域(点),在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划定中要避免划定区域(点)对食品摊贩及消费者均缺乏“吸引力”,比如居民“实际消费”需要的地方没有划定,而不需要或需求少的地方却被划定。
      此外,对于划定区域(点)和时段不仅应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还应在划定区域(点)以醒目的方式予以公布,使监督检查人员与食品摊贩经营人员均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刘正东还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划定的临时区域(点)就近为食品摊贩免费办理信息登记并当场填发“临时经营公示卡”,以便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尽量实行登记全覆盖,强化食品摊贩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而作为监管主体,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联合起来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在划定区域(点)并在固定时段(这些时段很可能均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对食品摊贩进行现场或随机监督检查,及时检查、及时查处,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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