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食用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圆尾鲎(hòu),福州一家五口集体中毒,其中一名75岁的阿婆成为植物人,并最终因医治无效后去世。福州鼓楼法院近日判决,销售圆尾鲎的摊主林某某,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鼓楼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福州北大路一水产店摊主林某某,在明知鲎不能销售,且人食用后可能引起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在自己的档口销售圆尾鲎。2014年8月24日,男子程某某从林某某的店中购买了圆尾鲎,并回家烹饪给家人食用。当天中午,食用了鲎炒蛋的75岁阿婆闵某某等5人,出现不同程度食物中毒。经鉴定:圆尾鲎河豚毒素含量为9.2mg/kg。
其中,闵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头晕、眼花、手足麻木等中毒的症状有所好转,神志清楚,但仍有胸闷及双下肢无力症状。8月25日,闵某某转科继续治疗,但8月28日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经心肺复苏术后致缺氧缺血性脑病,变成了植物人,并最终于2016年4月1日去世。
鼓楼法院近日判决,林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原告人因身体受到伤害的经济损失158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闵某某的家属经济损失1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