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河西走廊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葡萄酒产业规划引领、加快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质量管控、支持河西走廊葡萄酒抱团走出去等八方面提出了30条扶持措施。
我省将着力提升河西走廊葡萄酒产品质量和品种培育,到“十三五”末,全省酿酒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葡萄酒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00亿元,在全国市场份额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中国葡萄酒城,建成集葡萄酒文化展示、科研开发、休闲娱乐、生态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特色酒庄、酒堡、酒窖30个,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力争葡萄酒中国知名品牌达到5个,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控制监测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营销网络体系,销售网络覆盖全国。
我省还将加快河西走廊葡萄酒产区特色精品小酒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引导河西走廊葡萄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将酿酒葡萄种植和种苗纳入林果产业发展扶持范Χ,在良种苗木繁育、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有机葡萄种植及无公害酿酒葡萄种植等方面给予扶持;通过省级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酿酒葡萄种植企业科技攻关、技术研发给予扶持。研究制定葡萄种植与加工用水分别计价政策,从2017年起全面执行。
另外,我省还将加快河西走廊葡萄酒专用标志设计、赋码、编号,尽快建立甘肃省酒类流通监管和服务电子网络平台,实现酒类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数量可统计、责任可追究。加快“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使用管理进程,力争2016年底实现首批葡萄酒生产企业专用标志加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