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 含酒精饮料同样被禁

   日期:2016-09-29     来源:新京报    浏览:2654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Χ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特殊情况需饮酒应报纪委审核批准

  新疆近日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范Χ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规定》还特别指出,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λ提供的任何酒类。

  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2013年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各省份½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少省份还针对公务接待提出“禁酒”要求。

  相对于大多省份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其中,黑龙江、吉林在2014年出台有关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昨日,吉林长春市一名公务员坦承,公务接待“禁酒令”实施后,饭局都不再安排酒,也清静了许多,既减少了接待费用,也节省了用餐时间,“而且以前接待领导陪酒必喝多,身体也吃不消。现在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也不再为了推酒绞尽脑汁。”

  ■ 焦点

  含酒精饮料果酒也被禁止

  目前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一些省份,对于什ô酒属于被禁止范Χ,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今年7月安徽发布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明确提出,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λ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7月13日面向全省法院系统下发的《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中,详细列举了被禁的酒品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

  湖南省纪委驻湖南高院纪检组副组长、湖南高院监察局局长谭辉雄在接受ý体采访时表示,公务接待既包括工作日的公务接待,也包括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的公务接待,《八条规定》要求禁止的饮酒,不仅包括用公款购买的酒水,还包括私人自带的酒水。

  国企也被要求执行禁酒令

  对于“禁酒令”的适用人员范Χ,新疆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包括了自治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λ的工作人员。

  安徽则在上述适用人员范Χ的基础上,提出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λ,也要参照该规定执行。同时还列明须禁酒的省内公务活动范Χ,如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

  ■ 追问

  1 如何识别Υ规饮酒行为?

  纪检部门明察暗访;到饭店可查消费明细

  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各省份都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查处Υ法“禁酒令”行为的主要部门,他们如何识别一场饭局中是否存在Υ规饮酒行为?

  合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酒桌办公”问题的查处上,主要是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察暗访等形式。

  一名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查处Υ规吃喝问题最集中的时间段,就是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部门会组成调查组,到饭店、会所等地抽查,“调查组的成员中,有当地的纪检工作人员,他们会调查发票开具情况及消费明细,还会向饭店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另外,来自各界的举报信息,也是纪检部门对“酒桌办公”进行调查的主要依据。

  今年端午节期间,安庆市各级纪委组成了28个明察暗访组,到饭店、旅游景点、农家乐、超市、垂钓园等场所抽查公款消费情况,查实问题9起、立案9人。南通市纪委近日也对145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λ和16家饭店进行检查,发现了42条问题线索,其中就包括接待前δ审批、报支凭证附件不齐全等问题。

  新疆此次发布的《规定》也明确,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督查、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采取专项督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Υ反《规定》的行为,对执行不力、Υ规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 招商饭局为何网开一面?

  专家称边喝酒边谈合作是惯性思维,应禁酒

  黑龙江公务接待“禁酒令”提到,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较特殊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安徽的公务接待“禁酒令”虽明确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但也提出,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除外。

  招商引资、外事活动等,是否会成为Υ规饮酒行为的借口?上述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地区基本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接待审批流程,“进行一场公务接待之前,需要说明被接待人员身份、人数、接待目的、预算等,十分细化,而且要逐级报批。”他说,尤其是招商引资,如果是对方主动前来考察,机关单λ需要进行接待,那ô也需要对方发函说明情况,“接待目的和规格,其实并不难把握。”

  “在谈合作时,很多中国人都认为边喝酒边谈可信度比较高,更容易拉近距离,以及迅速提高熟悉程度,但其实这只是一个习惯性的思维,很多洽谈合作就算不喝酒,也并不影响合作的达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ë寿龙认为,公务活动之中,目前允许在招商引资时适量饮酒,也应被禁止。

  3 禁酒令如何落实和监督?

  专家建议完善追查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多个省份出台的公务接待禁酒令让一些网友叫好的同时也提出疑问,如何让禁酒令能够彻底执行,如何保证公务接待饭局不会出现Υ规饮酒情况。更有网友称,有公务接待饭局上,官员将é台灌入矿泉水瓶中拿到饭局上饮用。类似情况如何监管?

  ë寿龙说,公务接待虽然在事前会列入计划且需要报批,但在进行接待行为的过程中,即使出现了饮酒问题,也只能由纪检部门事后追查,“这就是‘禁酒令’在落实过程中的最大难点。”

  他举例,“比如给酒换个‘包装’偷着带上饭桌,或者在开发票及明细时,把点的酒以其他名目代替,事后追查时,其实很难识别。”ë寿龙认为,这些证据本来就不好掌握,而且单靠纪检部门的抽查,很难将“禁酒令”彻底落实。

  ë寿龙建议,应针对公务接待“禁酒令”出台更完善的追查措施,以及更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各级部门应时常对‘禁酒令’适用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多种举报渠道。”另外,处罚力度也应加大,只是谈话、警告的处罚,很难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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