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了《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指出,广州餐饮业的基本茶位费已经形成“霸王条款”,是变相收费。对此,很多餐饮业从业者有不同看法,认为“收取茶位费是广州人一直认可的规矩”。消委会最近又表示,“茶位费”无需一刀切,应与专门茶市区别对待。
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就在于,有关机构自认为是替消费者说话,但很多消费者却并不买账。在广州本土消费者当中,已经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吃饭付茶位费,是一种文化,是一种规矩,天经地义,不能轻易更改。
但问题是,只要打上文化的名义,一些老规矩就雷打不动了吗?我们且来分析一下为茶位费辩护的声音:“取消茶位费,是一种对广府早茶文化的无知。”这个观点我基本同意,我也反对在茶市取消茶位费。无论是早茶、下午茶还是晚茶,喝茶和品尝各种点心,是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一致认可的消费内容。从广州特有的早茶传统的角度来说,不喝茶,饮早茶这项活动就不完整,喝早茶的乐趣就缺失大半。因此,我赞成在茶市保留茶位费。
但问题是广州的茶位费,并不只是在茶市收,中午和晚上的饭市也照收不误。很多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认为“不论任何一种经营业态,哪怕提供给客人白开水,这都是饭店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这个解释听起来合理,但回避了一个核心问题:自由选择。
没错,一个食客如果在饭馆喝了茶或者说喝了白开水,必然产生成本,饭馆向他收取茶位费,合情合理。但作为一个消费者,来饭馆吃饭,为什么必须要喝茶?如果不喝茶,为什么一定要收取茶位费?消费才产生成本,不消费,哪里来的成本?不难看出,收取茶位费,实质上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是一种强制消费,不愿意喝茶的食客,也必须为此埋单,其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
最苍白无力的解释就是“收取茶位费,这是广州人一直接受、认可的规矩”。好吧,缠脚还一度是全国人接受、认可的规矩呢,现在干吗不接着缠?用文化、规矩作为挡箭牌,往往是理屈词穷的一种表现。
因此,我赞同广州市消委会的回应,即“茶位费”并非一刀切,应与专门茶市区别对待。具体来说,茶市茶位费继续维持。而中午和晚上饭市茶位费的收取,则应该区别对待:消费者喝了茶、喝了水,就应该收取茶位费。如果某个消费者,吃饭的时候偏偏不喝茶、不喝水,茶位费就是不应该收取的。当然众多的广州街坊,觉得交茶位费天经地义,不喝茶、不喝水也哭着嚷着要交,我也能够理解,这体现出了人们对传统的感情与依恋,是他们个人的自由选择,我只能表示尊重这种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