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甘肃省以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为遵循,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源头防范、全程监管、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由原来197个增加到1601个,进一步推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无缝隙、全覆盖。全省连续三年没有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连续两年在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中排名第二。
加强地方立法,建立最严格的法规制度
2014年,甘肃省率先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等三项制度,修订了《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等监管制度,积极实施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许可“二证合一”。同时,加强食品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源头管控;建立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双随机”检查机制,切实抓好市场秩序维护,促进监管工作覆盖全过程、全链条。2015年,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备案指南》,开展了780项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发布实施的农业地方标准累计达到1800余项,其中无公害、绿色等农业地方标准600多项。
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做到及早管控
甘肃省农牧部门组织开展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等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500起;甘肃省在全国率先试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转基因食品,食药监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2015年省级各相关部门抽检农产品样品4639个,合格率99.63%;监测食品样品3210份,食源性致病菌检出率为6.63%;抽检食品13895批次,合格率为93.84%;抽检餐具洗涤剂和食品用包装产品2136批次,合格率为100%。
有效控制关键环节,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甘肃省食药监管部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专家巡回宣讲,举办“食品安全校园行公益行动”、“食品安全超市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记者、社会公众视察、检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情况,对全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推行“明厨亮灶”、“透明车间”、“阳光仓储”工程和文明餐桌行动,2015年全省“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8.39%,“透明车间”和“阳光仓储”覆盖率达30%以上。
甘肃省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制品等6家食品企业为试点,推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实行“全过程”签字,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甘肃省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全面启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追溯信息体系建设,构建了以食品准入、追溯、监管、网格化、信用等级,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等六大系统功能为框架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了食品信息“一家备案、全省共享”,全省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单位食堂已全部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广泛动员,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甘肃省制定实施《甘肃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12331投诉举报体系,广泛开展12331投诉举报“五进”活动,通过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途径,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7172件,解答、回复率达100%。
甘肃省稳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全省共对150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记分管理,累计记分18782条,对1417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信用等级进行了降级处理。
甘肃省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2014—2015年,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永昌县和靖远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6个,16个县和2个市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范围。兰州市、嘉峪关市被纳入全国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