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三小”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日期:2016-04-21     来源:甘肃法制报(兰州)    浏览:506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就《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进行实名登记,并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登记证(卡);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网上食品交易 拟实行实名登记

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就《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进行实名登记,并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登记证(卡);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草案》提出,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小摊贩实行登记卡管理。核发登记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小作坊、小餐饮还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草案》明确,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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