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月余 部分转基因标识不明显

   日期:2015-11-09     浏览:4964    评论:0    
核心提示:“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月余,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了吗?  “非转基因”成了销售卖点  “转基因”标识躲在角落羞答答  
“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月余,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了吗?

  “非转基因”成了销售卖点

  “转基因”标识躲在角落羞答答

  消费者认为既然有了规定就请标示清楚,还公众消费知情权

  □本报记者 何丽娜

  你会选择购买转基因食品吗?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大众通常会不屑地回答:“我都不知道外头卖的哪些是转基因食品,怎么选?”

  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新《食品安全法》正式执行,其中就有一条规定专门讲到了转基因食品,即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而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如今,新法实施已一月有余,老百姓消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究竟有没有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调查   / / /

  “转基因”标示躲躲藏藏

  “非转基因”成销售卖点

  近年来对于转基因食品的讨论不断,尤以崔永元的调查最为引人注目。而对于转基因食品,大众最先认识,也最为熟悉的就要数转基因大豆。因此,记者近日走进各商场、超市调查时,也将大豆油作为重点。

  在绍兴路某大型超市的食用油货架上,摆放着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米糠油等种类繁多的食用油。记者粗粗扫了一眼,还没仔细分辨,就发现有几款油的外包装上,非常明显地标上了“非转基因”等四个黄色大字。

  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从消费心理的角度来看,这款油是否为“非转基因”比它属于哪一种油更为重要,“非转基因”早已成为厂商眼中很好的宣传卖点。

  不过,既然是做深入调查,事先必须做点功课。

  据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生物技术系主任寿惠霞教授介绍,除了中国之外,全世界的大豆都是转基因,但中国的大豆产量非常有限,国人每年消耗的大豆80%靠进口,因此基本上榨油所用的大豆都为进口的转基因大豆。

  可奇怪的是,记者在各种大豆油外包装上寻找了许久,也没能发现“转基因”的标示,最后还是在导购员的提醒下,才在配料表那片密密麻麻的黑色小字中找到了这么一行字:“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现在国家是有规定的,转基因的食品一定要标示出来,不然要被处罚的。不过,现在消费者对转基因油还不太认可,所以标明‘非转基因’会更好卖一点。”导购员说着还拿出手机翻出相关新闻给记者看。

  消费者  / / /

  既然有了规定就请标示清楚

  还消费者一个消费知情权

  听到记者与导购员在讨论转基因食品问题,一旁正在选购食用油的林先生也凑了过来:“虽然我不能确定转基因的食品是好还是不好,但想想传统的非转基因食品 吃了几千年都没事,所以选非转基因食品肯定没问题。但我看着货架上一整片油都说是非转基因的,反倒有些不相信了,你们知道哪些是真正的非转基因油吗?”

  除了食用油之外,其它许多食品也可能采用转基因的原材料,比如大家在休闲时常吃的豆腐干。

  记者在零食货架上查看了好几个品牌的豆腐干,都未能找到是否是转基因的标示,难道这些企业每年所用的大量原材料全是国产大豆?

  随后,记者在另外几家超市、商场做调查时,所看到的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另外,对于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规定,消费者中究竟有多少人会关注?记者也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随机问了20名消费者,竟然只有4人表示知道有这个规定,而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表示,如果食品真能做到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明确标示的话,他们会选择购买非转基因食品。

  每一个接受采访的消费者都提出了要求,既然国家已经出了相关规定,各食品生产企业理应将是否采用转基因食品明明白白标示出来,还消费者一个消费知情权。

  管理部门 / / /

  一定落实好新法的宣传和贯彻

  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 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新法虽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相关部门管理起来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比如,新法只规定了转基因食品要明确标示,至于具体应该如何标示?怎样标示?字体大小?如何印制?等等这些还有待实施细则来进行规范。

  然而,管理有难度不代表就可以不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根据国家总局的部署和进一步的措施,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贯彻。

  专家   / / /

  对于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规定

  专家说法不一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百姓健康,也会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当前民众对食品的安全感不高,不放心是个普遍的心态,甚至 可以不夸张地说,社会笼罩着食品不安全的氛围。”对于当下的食品安全状况,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教授如是说。

  那么如何来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呢?杨建华教授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非常必要且及时。尤其是对食品成分的详细标示,对转基因食品的明确标示,让百姓吃得明明白白,既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大众对食品的安全感。

  当然,现在有了专门的法律可依,对于食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来说都会是一种很好的监督。

  浙江大学的寿惠霞教授是研究转基因植物的专家,对于新《食品安全法》规定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这一内容,她认为,这为消费者提供了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值得肯定的,但她也同时指出,该规定对于食品安全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目前世界上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可分为四类: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不强制要求标示;第二类是大多数欧洲国家,转基因食品超过一定量才需要标示;第三 类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只对部分产品要求标示;第四类则是只要含转基因食品就得标示。我国属于第四类,算是所有国家中最严格的标示方法。”寿惠霞教授说。

  但不管采用何种标示方法,作为消费者只能知道自己吃的是否为转基因食品而已,至于转基因食品究竟“转了什么”、“转了多少”等等问题,仍然不得而知。

  因此她认为这样的标示对于食品安全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让老百姓知道转基因究竟是怎么回事才应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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