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定蔬菜瓜果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成败关键不在立法,而在执行。
从政策层面说,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中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早在农业部2002年公告中,就有明确规定。但是,政策执行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农药管理混乱。一些农药厂家以合法登记的农药名录,生产实质上的剧毒、重毒农药,在合法农药中偷加剧毒、高毒农药“隐形成分”。
另一方面,我国农业至今仍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导致农药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
在立法后,如何真正管好剧毒、重毒农药的使用,必须依赖监管。首先,从源头上严格管理农药。一方面,严控、严禁剧毒、重毒农药的生产。另一方面,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制度,掌握剧毒、高毒农药的流向。
其次,严格和提高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准入门槛,加大蔬菜瓜果的农药残留检测,确保流入市民餐桌上的蔬菜瓜果是合格的。
再者,应加大对于农药超标食品生产者的打击力度,理顺管理体制,对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