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农村集贸市场的繁荣活跃,总有一些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的不法分子,利用农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较为弱化、有关部门对农村集贸市场管理“鞭长莫及”或时有监管不到位的现状,肆意钻空子,明目张胆地兜售伪劣假冒商品,制造了许多“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案件,甚至导致人命的也屡见不鲜。因此,要深刻汲取和高度警惕这方面的沉痛教训。
实践早已证明,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食品安全大如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农村市场是大头,丝毫不可忽视和懈怠。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也为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轨道。
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的法治教育。采取城乡并举、同步实施的办法,全方位开展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把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作为“主攻阵地”,让广大农民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走出食品安全的“认识误区”,让文明、健康、时尚的现代生活理念入心入脑,远离伪劣假冒商品,不给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要坚定不移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司法、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全力组织协同作战,实施重拳出击和综合整治,不间断地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在文明执法的同时,对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置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于不顾、无证无照违规进行生产加工、肆意兜售和倒卖伪劣假冒产品的农村私营小作坊和市场摊点,要一律驱除和取缔;对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严厉惩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食品药品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要广泛发动群众揭发举报食品药品“黑窝点”和“不法之徒”,实行有奖举报。要“全民皆兵”,大打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战”,净化城乡市场,确保农村市场繁荣有序,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无处藏身,全面开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治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