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单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进行了归类整理,将苏丹红、碱性橙、孔雀石绿、美术绿等所有染料归为一类,统称为“染料类”;将三聚氰胺等可能作为“蛋白精”违法添加的物质归为“富含氮化合物”;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归为一类;将工业火碱、工业明胶、工业酒精、甲醛等归为“工业用或其他非食品级物质”;将敌敌畏、敌百虫归为“有机磷农药类”;将喹诺酮类、酰胺醇类、四环素类等归为“抗菌药物类”。此外,名单中还有乌洛托品、磷化物、废弃油脂等物质。
国家卫计委在说明中指出,判定一种物质是否需要列入“黑名单”,需要参考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否属于经济利益驱动的非法添加,以及违法使用后是否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要影响等因素。名单为相关部门打击食品掺假行为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