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国平安与苏宁联合推出“乳制品召回损失险”,如果消费者在店铺中购买的奶粉被责令召回和下架,将可以获得每罐奶粉2000元的保险赔偿。
据介绍,这款保险是中国平安产险在苏宁“8·18”大促销活动期间,为苏宁红孩子客户定制的一款保险,保费根据每罐奶粉重量,分为900克及以下2元版和900克以上3元版两种,而保险期限与奶粉生产与保质期相关联。一旦购买后产品被国家责令召回和下架,平安产险将主动向消费者赔付每罐2000元的“乳制品召回损失津贴”,全年最高累计可赔付10万元。
在苏宁“8·18”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在苏宁红孩子购买任意品牌、任意类型的奶粉,都将获赠一份“奶粉险”。活动结束之后,该保险将改为付费购买。
有了“奶粉险”,要不要“大米险”、“蔬菜险”?
奶粉险有了,还要不要食盐险、酱油险、粉丝险、豆腐险?这些食品都曾有过不良记录,若全部成为保险项目,可能“将问题企业罚到倾家荡产”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会赔到倾家荡产。况且,保险再充分,也只是事后的经济赔偿,食品安全出问题损害人身健康,赔钱也不能抚平伤痛。此外,由于保险赔偿由保险公司埋单,涉事企业若未被起诉也无需掏钱,强制保险本身对违法企业并无太大震慑力。
“奶粉险”的出现当然是好事,推进强制食品安全保险也善莫大焉,但真正能给食品安全上一道保险的不是一纸保险合约,而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以重罚提高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有了常态化的监督以及法律法规的震慑后,这份保单也就永远无需兑现。《广州日报》
假噱头还是真保障?
这一在业内首创的奶粉险,博得了很多人的眼光,也引来了不少质疑。有人认为,保障奶粉安全应当从源头上规范,而奶粉险推出只能推高部分奶粉的价值,更有人认为奶粉险仅是保险公司的营销噱头。对此,首经贸大学劳动经济专业教授庹国柱认为,奶粉险没有脱离保险的本质,应当持鼓励的态度支持此类创新。
事实上,保险业还曾涉猎针对商家的奶粉保险。食品保险有产品类、公众类和职业责任类三大类责任保险险种,投保人均为企业或商家。今年6月,长安责任险曾面向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作为第一批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单位,参保1000万元人民币,出现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时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奶粉险与食品质量责任保险原理类似,同样针对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只是投保人由生产经营企业换成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