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败诉广告语案 王老吉难赢市场

   日期:2014-08-05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1296    评论:0    
核心提示: 在两年前失去“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加多宝或将再次失去“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的使用权。昨日,白云山公布,对于控告加多宝
 在两年前失去“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加多宝或将再次失去“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的使用权。昨日,白云山公布,对于控告加多宝损害旗下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商业信誉及商品信誉诉讼一事,内地法院已裁定加多宝发布的广告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多宝需立刻停止使用该广告,并需要向白云山进行赔偿。这也就意味着加多宝著名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语将不能出现在市场上,尽管加多宝方面表示将提起上诉,业内称由于加多宝的主要宣传以广告为主,而“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又是其核心用语,一旦最终败诉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产品营销效果。
 
    商标败诉后又输广告用语案
 
    针对该案件王老吉昨日向记者介绍,2012年5月,“王老吉”商标到期后,加多宝开始生产“加多宝”品牌凉茶,随后发布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系列广告语,遍布全国大街小巷,一时间,人们误认为“王老吉”改名“加多宝”。
 
    与此同时,加多宝另推出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同样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的销量市场占有率超过了70%,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因此王老吉针对上述两个广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白云山昨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判决,称加多宝的上述两个广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删除和撤换包含相关广告语的产品包装和广告,并要求加多宝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发表以消除负面影响,并共计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余万元。
 
    加多宝提前撤换广告
 
    对于上述判决,加多宝集团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加多宝的广告语均基于事实,并有数据支撑,因此加多宝方面认为一审判决有失公平,加多宝将依据相关法律提起上诉。
 
    一位接近加多宝的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事实上,由于引起了法律纠纷,以及预测到可能发生的审判结果,加多宝已经逐渐减少了上述两个广告语的使用量。“改名广告只是在改名后的阶段性广告,而‘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是加多宝2013年主推的广告语,从今年2月开始加多宝就把该广告语改成了‘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因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加多宝影响不大。”
 
    营销效果或将受挫
 
    但也有不同声音认为,加多宝在继2012年商标案、2013年广州改名案之后,再次败诉广告语案件。“根据判决内容,从广告语本身来说,现在用的广告语确实没有10罐中7罐的冲击力大,从而也会一定程度上削弱加多宝的营销效果。”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如是说。
 
    对于王老吉而言,分析认为,当前王老吉发展相对较慢,与加多宝的官司纠纷较多,虽然在打官司上赢得了胜利,但是业绩未必能够由此提升。食品饮料行业营销战略专家徐雄俊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从去年的凉茶销量上看,加多宝业绩确实要高于王老吉,而且在营销能力、渠道建设上王老吉也有不及之处,因此王老吉赢得了官司,未必能赢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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