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两位“大V”因“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而在微博上争论“嘴仗”,最终转至法庭:23日9时30分,方舟子(本名方是民)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方是民主张崔永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崔永元则要求方是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67万元。
错在他:
对方互指侵犯名誉权
自己“正当”清白
庭审中,两位当事人并未露面,均由代理人出庭。
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列举出对方泼自己的各种“脏水”,力证自己的清白无辜,主张自己的言论是正当的、未侵犯对方名誉权。
方是民的代理人称,崔永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先后发表微博,使用“骗子”等词语说方舟子,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方是民代理人还表示,对崔永元参与公益项目、考察转基因纪录片等,任何人均有权质疑。
针对侵权说法,崔永元的代理人则称,崔永元是基于公众利益考虑,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质疑、批评、驳斥方是民的言论,没有侵害其名誉权的主观故意。而且公众对某些“网络用语”接受程度较大,不会对其名誉造成实际损害。
崔永元的代理人反诉称,自2013年9月起,方是民在其腾讯与搜狐微博发表了大量侵犯崔永元名誉权的言论。双方均要求对方删除微博、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致歉信。
追根溯源:
一场转基因食品引发的“骂战”
一位是“科普作家、学者”,一位曾是知名主持人并现任教于高校,双方都是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微博上拥有百万粉丝,何以酿成对簿公堂?
两人之间的硝烟缘起2013年9月8日对“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争论。崔永元在腾讯微博评论称,“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
之后,方舟子发微博称,“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
随后,两人通过微博开展多轮辩论。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甚至牵扯上对方父母。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誉侵权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崔永元申请反诉,由法院合并审理。
庭审成“热点”
人们期待怎样的公众人物
庭审双方提交的证据引人关注。
在起诉书中,原告方指出“方舟子被某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中国榜样年度人物’”等,证明“原告在社会公众里享有相当良好的声誉”。崔永元方也不甘示弱,提供了相反的证据。
谁会赢得名誉?一些网民表示,两位公众人物的争论变成骂战,对双方形象都有损害。公众人物互指侵权案在某种意义不会有赢家。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邱泽奇认为,公众人物在任何场合都应该注重自身的形象,因为人们会更多关注他们,甚至会影响青少年的道德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