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食品安全信息网报道,美国Pom果汁公司起诉可口可乐公司,称其在旗下的一些产品标签中涉嫌虚假宣传,美国最高法院向FDA发函,索要关于可口可乐公司一些果汁饮料的情况。
Pom公司代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的石榴蓝莓果汁的含量根本达不到FDA的要求,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果汁,但可口可乐公司却在产品上加贴了果汁标签,违反了FDA的规定。可口可乐公司反驳称,当时该饮料通过FDA的审核程序完全合法,不存在任何问题。Pom公司已向可口可乐公司提出了巨额索赔要求,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证据调查阶段。
对此,可口可乐大中华区公共关系及传讯部总监张群翔今日(30日)给中国网消费频道发来声明称,可口可乐尊重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并承诺对于产品作出清晰的、完全符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规定的标识。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决定是:虽然可口可乐的产品的名称和标识得到了FDA有关规定的授权,Pom公司有权将其法律诉求提交给陪审团。
声明强调,可口可乐将对于Pom公司关于我们产品标识存在误导现象的声称作出抗辩。我们相信:庭审过程中的有关证据将证明我们的产品不是造成Pom公司销售业绩不佳的原因。
据北京商报报道,美国Pom果汁公司是一家位于洛杉矶的饮料企业,100%的石榴果汁是其明星产品。因此,业内人士分析,正是因为可口可乐石榴蓝莓果汁饮料对其形成竞争,所以该公司才会起诉可口可乐。据了解,被投诉的可口可乐石榴蓝莓果汁并未引进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