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进了药店仍有多题待解

   日期:2014-06-19     来源:湖北日报    浏览:2316    评论:0    
核心提示: 推进者“上书”呼吁      被视作提振奶粉消费信心重要手段之一的“奶粉进药店”项目,遭遇到尴尬,对此,“奶粉
 推进者“上书”呼吁 
 
    被视作提振奶粉消费信心重要手段之一的“奶粉进药店”项目,遭遇到尴尬,对此,“奶粉进药店”计划的主要推进者、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昨日表示,眼下遇冷属意料之中,凡事有一个过程。 
 
    今年3月,谢子龙在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的建议”,引发关注。核心内容是:把奶粉当作药品一样监管,同时,暂停网络销售奶粉,以进一步净化奶粉市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蔡俊辉直言,网上销售因为监管缺失,往往成为兜售假冒伪劣奶粉的重要渠道。 
 
    支付宝发布“海淘”用户消费数据显示,奶粉、辅食等婴幼儿食品的交易额占总额近25%,成为最抢手的海淘消费品。但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维权困难。 
 
    在建议中,谢子龙写道:“对于药品而言,从生产、批发、零售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全过程进行把关,使产品做到质量可控、全程可追溯。而奶粉批发、零售环节监管薄弱。”购进渠道把关不严,售后服务、产品追溯难以保障,是目前奶粉流通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奶粉存储对温度、湿度等有相应要求,保存不当很可能出现潮解、结块甚至变质。但在一些小超市、母婴用品专营店将奶粉当作普通食品经营,缺乏确保奶粉质量状态恒定的储存环境;售后服务、产品追溯也难以保障。 
 
    除了在储存方面“高标准”外,老百姓大药房湖北地区总经理杨芬还解释了药店与传统销售渠道的根本差异点。药店对每一个品牌奶粉的每一个批次都按“首营”环节严格管理,而超市一般只对品牌做一次性认证。 
 
    谢子龙建议,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对经营企业的要求,制定奶粉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对从业人员资质、储存条件、运输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实现全程可控、可追溯。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奶粉的网上销售。待各相关部门能够对互联网销售形成有效监管,再逐步开禁。 
 
    专家指出并非进了药店就无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赵琛徽认为,药店卖奶粉对规范奶粉销售市场是有益尝试,但奶粉品质的问题大多不是出在流通环节,而是出在上游生产企业上。药店只是代售机构,其本身无鉴别奶粉品质合格与否的能力,因此,不能认为奶粉一进药店销售,质量就无忧了。 
 
    许多妈妈也表示,如果像现在这样,奶粉还是原来的奶粉,只是增加了药店这个销售渠道,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无法让消费者重拾信心。消费者看重的是奶粉质量、价格、安全等问题,而不是出售方式或售卖场地的变化。 
 
    一些消费者对药店奶粉的价格也有担忧:流通监管更严,所需成本也更高,价格会不会上涨?许多人认为,虽然奶粉进入药店后,其检测成本、储存成本都相应增加,但这些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药店可以通过减少奶粉流通的中间环节,直接和厂家对接,弥补成本上涨压力,甚至可以利用连锁药店大规模采购的优势,降低进价,让利消费者。 
 
    保障宝宝舌尖安全任重道远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奶粉销售主渠道是商超和母婴店等,奶粉进入药店后能否改变消费习惯还很难说,但药店可以通过提升服务吸引人气。“相比超市,药店一般都开在社区周边,多数是24小时营业。从长远来看,一旦形成规模后,消费者购买更加便利。”一家奶粉企业湖北区负责人说。 
 
    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助理张明认为,药店销售奶粉赢得市场,需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一方面可以积极布局,增加销售网点,让消费者到药店买奶粉更便捷。另一方面,设立专门销售人员和营养专家,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指导。保障宝宝舌尖安全任重道远。 
 
    据了解,今年初,我省已经批准10多家连锁药店进行奶粉试点销售。纳入试点的药店要求严格,必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许可证。
 
    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重启研究工作,2008年养乐多在中国获得高于50%以上的市场增长,这一数字远远高于其在日本本土的发展,中国也成为全球乳酸菌产业发展的“乐土”;也是2008年,国内最早主打乳酸菌概念的太子奶集团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而面临重组,留下大片市场空白。 
 
    此后,蒙牛优益C、伊利每益添、味全活性乳酸菌、新希望活益多等主打“乳酸菌”概念的产品如雨后春笋相继出现,还有一批仿制养乐多的,诸如美乐多、饮乐多、喜乐多等产品开始抢占市场。
 
 
标签: 奶粉进了药店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