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一家农副产品加工厂的女负责人杨某,为提高销售量以牟取更高利润,在加工生产腌制酸菜、萝卜等十余种腌制蔬菜类食品时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并通过其经营商铺进行销售,月销售量约5万元。近日,杨某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明知故犯
腌制“有毒”食品 月销量达5万元
自2012年5月起,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的某农副产品加工厂,其负责人杨某在生产腌制蔬菜类食品过程中,为使腌制食品外观更加美观,口感更加爽脆,提高销售量以牟取更高利润。其明知在腌制蔬菜类食品加工中不能违规添加明矾等添加剂,使用可能会对食用者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购买明矾、柠檬黄等化学物质来加工生产腌制酸菜、酸料李果、萝卜、莲藕、荞头等十余种腌制蔬菜类食品,并通过其经营的西乡塘区五里亭批发市场商铺进行销售,月销售量高达5万元。
在落网后,杨某向警方供述了腌制食品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调制“料水”
为食品口感爽脆 违法使用添加剂
根据交代,杨某等人先把辣椒、酸笋、酸菜等原材料收回来后,按水、盐和明矾等一定比例调制成所谓的“料水”,再将原材料浸入“料水”里,腌制一个月至半年左右制成半成品。当要出售时就将半成品用清水泡1-2天后加入少量盐、酸醋、糖精等再腌制,就可以上市出售。杨某说,她使用这种“料水”在腌制蔬菜行业很普遍,主要是加量多少的区别。而该厂的“料水”是由杨某负责调制,“料水”里加有明矾、柠檬黄等等。杨某说,添加明矾是为了保证口感爽脆和保质,焦亚硫酸钠是为了防腐,柠檬黄是染色。甜蜜素、糖精则是为了增加甜味。
当然,杨某在腌制果蔬时添加明矾和焦亚硫酸钠、柠檬酸等添加剂并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执行,她明知明矾、柠檬酸等添加剂添加进食品中会危害到人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