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由武汉市工商局与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联手推出的《订餐服务合同》正式实施,对于酒席桌数浮动、限期消费、预付款和定金支付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消费者增加了选择条款和权利,并且规定了定金及违约金的最高限额,防止餐饮企业设置各种强制消费和限期消费门槛。但由于没有法律效力,多家餐饮企业执行力度仍然不够。
若“被最低消费”可举报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确认餐饮业“霸王条款”违法的公告,餐饮业界不少人士抱怨,企业定价定规矩,消费者接受就是市场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怎么就不合法了?
市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表态,法律至高无上,任何企业的经营都必须依法进行,近日,将会召集会员单位商议下一步更为严格的执行措施。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餐饮业“霸王条款”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消费者如果发现,可以及时拨打12315投诉。
霸王条款
可请求法院确认无效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尚未办理涉及餐饮“霸王条款”类纠纷的案件。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武汉市中级法院相关法庭人员表示,餐饮业制定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不适用于该《规定》,该《规定》主要解决的是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但餐饮业制定的“霸王条款”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解读,消费者如果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法院会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