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卫生局长:快递超量奶粉离港属违法

   日期:2014-01-14     来源:香港特区报    浏览:4954    评论:0    
核心提示: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回答记者有关问题时说,邮寄或速递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是受到限制的,超过规定数量,即属违法。    高永文在回答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回答记者有关问题时说,邮寄或速递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是受到限制的,超过规定数量,即属违法。

    高永文在回答记者“通过药房直接订货并邮寄或快递运送奶粉回内地是否违反限奶令”问题时说,我们已清楚表明,《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的出口限制指出,不论以什么方法出口,包括邮寄或速递也是受到限制的。因此,我希望香港的有关人士,包括一些零售点或从事邮递或速递服务的公司需要留意,这是犯法的。

    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规定,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限令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携带净重不超逾1.8公斤婴幼儿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2年。

 
标签: 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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