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委会呼吁:对茶位费应区别处理

   日期:2016-09-07     来源:信息时报    浏览:2192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了《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就茶位费调查发布后续说明,并表示“茶位费”并非要一刀切,应与专门茶市区别对待。

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了《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就茶位费调查发布后续说明,并表示“茶位费”并非要一刀切,应与专门茶市区别对待。

       消委会:

        收取“茶位费”确有文化渊源

       据悉,《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后,一部分经营者认为“收取茶位费合情合理”,“收取茶位费是广州人一直接受、认可的规矩”等。对此,消委会表示,已在报告原文中客观分析和强调了“茶楼”收取“茶位费”的文化渊源,只是对部分经营者滥用“茶位费”名目的行为进行披露和批评。

       例如有消费者称,其在面馆只点了一碗汤面,没有饮茶,结账时被要求额外支付5元“茶位费”;小孩和一些老人不喝茶也要收取“茶位费”;有的消费者在饭店进餐被收取每人高达20元的“茶位费”,事后才得知该店有5元、8元不等的“茶位费”,却不知为何被收取了最高的20元……

       因此,消委会代表消费者对规范“茶位费”进行呼吁。

       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取消茶位费将影响茶楼生意?对此,广州市消委会认为,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投诉权,经营者负有告知义务,应明码标价,不可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调查报告》既是收集广大消费者对餐饮行业的意见,也是消费者组织依法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体现。

       因此,广州市消委会呼吁,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对专门茶市(如早茶、夜茶、专席茶位等)与正常的餐饮(午饭、晚饭)区别处理,不宜一概而论,一刀切。同时,建议经营者对不同价位的“茶位费”明码标价,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此外,消委会呼吁行业协会对非茶楼、非广府菜式的餐饮企业是否可以收取“茶位费”做出行业规范,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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